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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本市建筑工地“四不两直”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27 作者:佚名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体系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水平,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对本市建筑工地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静安、奉贤、徐汇、闵行、黄浦、松江6个行政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被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到岗履职,参建各方建立了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责任制,能够按照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定期开展项目安全检查工作,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基本到位。

  存在问题

    (一)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未充分辨识操作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个别项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同步升降控制装置失效;部分项目高支模排架、脚手架、吊篮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组织实施,未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个别项目有限空间作业未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部分项目塔机拆除期间,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和安全巡视。

    (二)人员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电工、吊篮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齐全;个别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超龄,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不足,特别是专业分包单位存在项目经理和安全员长期不到岗,带班检查记录、安全日志、验收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且存在代签、复印情况。

    (三)预防高坠安全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未建立健全预防高坠全员安全责任制,未充分辨识高坠风险点位,作业区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未及时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或虚设。

    (四)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方面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安全首要责任不到位,未按规定设置项目专职安全主管,或安全主管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未组织同一场地内的桩基、主体、文保等多家总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检查处置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向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处置建议书,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整改到位,筑牢工地现场安全防线。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对其他严重安全问题隐患,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及项目经理、总监记分等处置措施。

  问题突出建筑工地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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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gzdt/20240422/aff572452f1d46dbac6dc0447950c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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